消息源,是我在新京报时,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。
消息源的问题包括,提供新闻事实时,要尽量完整的提供消息源,“有人说”是不好的,谁说?如果实在不能提供明确的消息源,就应该尽力去靠近。北京市某局,比某局要强,北京市某局某处的某位官员,比北京市某局又强。
党报最恶劣的习惯之一,是在新闻中大段的省略消息源,甚至为了某种目的编造消息源,在都市报中,这一点,做得也不好。
提供消息源的同时,要准确生动的进行表述,准确的同时,应该尽量变换多种表述方式,不要全用称称称,要试着多用几种表述。
同时,记者应当清楚,自己在采访中,是得到了消息源的协助的,在中国这种特殊国情之下,任何愿意接受采访的人,都是在帮助记者,尤其是对那些官员来说。
所以,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应当尽力保护消息来源,保护消息来源是一个记者和一家媒体最起码的职业道德,不保护消息来源的记者和媒体,是没有资格从事新闻工作的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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